偷梁换柱“改标”奔驰、捷豹路虎等9家知名公司汽车玻璃注册商标,并销往全国各地……近日,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潘某甲等四人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潘某甲在广东省广州市注册成立汽车玻璃公司,并招聘潘某乙、潘某丙、吴某某等人,为售假牟利,四人采购假冒奔驰、捷豹路虎、宝马等知名汽车品牌商标标板,在其租用的库房内将“正牌”商标贴于其他品牌汽车玻璃,并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寻找买家,通过物流销往全国各地商户。“以假乱真”难逃法网,“改标”玻璃最终露馅,通过太原市万柏林区某商户举报,摸排线索,最终将“改标”的潘某甲等四人抓获归案,并在四人库房内查获大量尚未销售的“改标”汽车玻璃。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截止案发,四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0余万元。
保护知识产权,既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也是为各市场主体创造良好有序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企业诚信经营、品质至上方能行稳致远,而“搭便车”、“傍名牌”等侵权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