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规范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升办案质效,2月28日上午,万柏林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二大队、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召开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专题联席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红主持会议,检委会专职委员贺薇、承办检察官、交警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亢献华对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行以来醉驾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结合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该类案件的事实认定、呼气检测、血样提取等办案程序以及从重情节的认定等内容与办案民警进行了探讨交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交警部门各大队长及办案民警结合一线办案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进一步明确了办案标准和取证规范。

最后,张晓红副检察长强调,《意见》进一步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要严格按照《意见》最新要求办理案件,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细化证据收集,并注重具体情节。在检警密切配合的同时,检察机关也要加强对醉驾案件办理的法律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实现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三个效果”的统一。
今后,万柏林区检察院与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检警协作高效顺畅,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危险驾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