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司法部、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太原市万柏林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并经太原市万柏林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协商,拟补充选任闫晓利、刘舒婷2名人员为本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诈骗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组织成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选任人员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12日前向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瑞
联系电话:0351-6180350转8211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6日
附:王某某涉嫌诈骗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组织拟补充选任成员名单
闫晓利 女,万柏林区卫生监督所科员;
刘舒婷 女,万柏林区卫生监督所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