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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检·战役】疫情区域管控,不捕后的涉罪未成年人谁来管?
时间:2022-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无知触法,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被抢赃物已追回,取得被害人谅解,真诚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较小,无羁押必要,符合不批捕的条件。但现在疫情形势严峻,各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不在本市居住,也无法离并回家,无人监管,不捕后该去哪里?”这是近期万柏林区检察院拟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面临的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作为特殊群体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切实保障,不能因为监管问题就‘一捕了之’,要积极创造监管条件,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同时,将涉罪未成年人安置妥当,确保监管到位,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让未成年人得到平等保护,彰显司法温度。”检察长赵冰峰听取汇报后,对此案作出指示。

  

  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协调,反复与监护人联系,最终联系到可将其中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宁送至其在太原市小店区打工的亲戚处监管。但另一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小明的家人因远在外省打工确无法接收,缺乏有效监管条件。

  

  承办检察官向市院第八检察部汇报后,市院高度重视,立刻联系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太原市杏花岭区某企业。该企业负责人当即表示同意接收小明,并表示一定会努力克服疫情困难,对小明加强监管,帮助他改过自新,习得一技之长,找到人生新航向。最终,万柏林区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考虑到各区因疫情均实施交通管制,且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无身份证件,释放后,两级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了户籍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共同驱车将小宁送至亲戚处监管,将小明送入观护基地监管,并为其准备了衣物、被褥等生活必需品。

  检察为民就是要体现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群众身边的“小案”中,依法能动履职,不因疫情中断;护航未成年人,不因疫情“停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