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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审慎、谦抑、善意司法理念 推进醉驾综合治理
时间:2022-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危险驾驶犯罪发生率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2021年,我院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229件229人,占全院刑事案件总数的24.5%,位列刑事案件之首。 

  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对自身及家属可能会产生附随后果。只有秉持审慎、谦抑、善意司法理念,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推进醉驾综合治理,才能促进醉驾案件更好更快办理。 

  

  2月15日下午,赵冰峰检察长组织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学习探讨如何提升危险驾驶案件办案质效,落实上级院提出的“以有力有效有情的司法弥补立法的不足,在依法治理醉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方面积极探索,创造太原经验。” 

  会上,赵冰峰检察长根据上级院指示精神,结合专家学者撰写的“醉驾每年让30万人入狱 确有必要反思了”等文章,与员额检察官共同探讨如何实现危险驾驶案件三个效果统一,对员额检察官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提出要求:一要更新办案理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担当,全面客观认定案件事实,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危险驾驶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要积极延伸公诉职能。加强宣传预防犯罪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组织驾驶人员现场旁听、不起诉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提升惩治危险驾驶罪的震慑力和感染力,积极营造杜绝醉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成立专门调研小组。对本区域危险驾驶案件的发案原因、案件特点等进行梳理分析,提出符合实际的预防措施和建议。要针对醉驾入刑的相关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形成相应研究成果,为实现危险驾驶罪的体系化治理提供司法实证数据。四要加强对不起诉人员的法治教育。可以要求不起诉的醉驾案件犯罪嫌疑人以担任交通事故医疗护工、义务交通协管员等形式履行社会公益服务。五要积极探索对醉驾案件进行多元化惩罚矫治。与公安、医疗、社区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将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内化为落实慎诉理念的重要内容,防止从“一律起诉”的极端走向“不诉了之”的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