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顽瘴痼疾问题整治,坚持开门整顿,现就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及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我院检察官离任后,担任我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我院检察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从中牟利;
4、我院检察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5、我院检察官离任后,利用我院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6、我院检察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7、我院检察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1-6062000 (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举报邮箱:wblqjcybgs@126.com
三、接受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底。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