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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精准开展法律监督追诉漏罪并成功抗诉
时间:2021-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万柏林区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李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得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被告人李某某数罪并罚并依法改判。

2020年5月15日,侦查机关以李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万柏林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材料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现其存在贩卖毒品的嫌疑,遂提出继续侦查意见,要求侦查机关调取微信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等,并根据相关记录排查锁定毒品交易双方,核实确定身份,进一步引导侦查机关固定完善证据。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审查,在侦查机关认定李某某先后9次向4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及容留他人吸毒的基础上,又追加了9次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李某某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对李某某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并提出数罪并罚判处七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2020年10月10日,万柏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数罪并罚的量刑建议,但是对贩卖毒品罪单罪判决突破了量刑幅度,多次贩卖毒品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系适用法律错误。万柏林区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市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支持抗诉并派员出庭履行职务。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对李某某贩卖毒品罪单罪改判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