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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检察院从个案开始尝试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干预
时间:2020-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期以来,部分未成年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不能立案处理,只能在简单询问和训诫后将其一放了之,这些未成年人因没有得到适当的教育、惩戒与管束,很可能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给社会治安防控、犯罪预防等带来新的挑战。为应对这些罪错未成年人游离于惩罚之外、脱管于矫正之情形,弥补这部分未成年人的管教空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第十二条,万柏林区检察院按照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从个案试点开始积极尝试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分级干预。

小张系万柏林区某初中学生,刚满14周岁,2020年6月28日,其因好玩盗窃了一辆摩托车,后在修理摩托车时被修车师傅发现该车系盗窃车辆而报警到案,因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只对小张进行了简单询问和训诫。我院未检部门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了侦查人员,详细了解了案情及小张的监护人情况,发现小张法治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管束不足,需要进一步进行观护帮教。2020年6月29日下午,我院未检干警通知了小张及其父亲来到本院,当面向小张详细了解了案情、其学习情况、家庭环境,制作了训诫笔录;对小张父亲进行了问卷调查(《中小学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问卷》),对其监护情况、教育方式方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小张父亲表示接受和感谢。在掌握了小张系初犯、偶犯、在校表现尚好、家庭环境没有较大不利因素的情况后,经研究讨论,我院未检检察人员认定小张罪错行为较轻,对其进行一般干预即可,遂对小张进行了口头训诫,责令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并与小张及其父亲约定了回访时间,小张的训诫档案将由未检部门专人封存保管,以避免对其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在对该未成年人的训诫中,我院未检干警发现可能有社会人员向小张传授盗窃方法,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遂即联系侦查机关对该线索继续侦查核实。

下一步,万柏林区检察院将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构建公安通报、检察监督的信息共享格局,并争取教育部门配合,多渠道发现罪错未成年人案件,在个案处遇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内部分级处遇操作流程,并引入心理疏导、家庭环境改善等内容,努力构建包括训诫、观护帮教、专门机构矫正在内的多层次处遇体系,改善罪错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环境,引导罪错未成年人反省自己行为、正确规划人生,最终顺利融入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