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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官司”谋利益?检察官层层还原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真相
时间:2020-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万柏林区检察院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这是本院办理的首例虚假诉讼犯罪案件。

2018年底,犯罪嫌疑单位山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苗某,捏造虚假的民事法律关系,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提起民事诉讼,并在一审、二审均胜诉后,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将合同对方的账户资金划扣,其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万柏林区检察院对这种新类型的犯罪案件高度重视,今年2月初指派员额检察官南楠等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适用法律准确,取证全面、规范。现介入侦查工作已圆满完成,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对该案的介入侦查,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依法监督查办民事虚假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有效震慑了试图以身试法制造虚假诉讼的行为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检察官释法说理】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是当事人处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二、常见的虚假诉讼包括

1. 以捏造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

3.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

4. 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5. 除了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之外,一方当事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对方当事人败诉,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等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