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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充分发挥案管管理职能 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正处于高频发、高传播时期。案管部门作为案件受理、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枢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疫情,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保障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我院案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省市院及我院党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上级院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一、提早准备,做好假日工作安排

在春节假期之前,案管部门为做好我院案件流转工作,保证春节期间工作的平稳过渡,案管部门积极与法院沟通,决定将春节期间办案羁押期限到期的公诉案件全部于春节前移送法院,多次督促员额检察官做好相关案件的结案工作。同时确定专人负责对接公安部门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对一起春节期间办案羁押期限到期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在节前予以受理分配。确保了春节期间案件全部办结,实现春节期间到期案件零积压。

二、积极沟通,减少假期变更影响

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高频发、高传播时期,根据国务院要求,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对此,案管部门积极应对,主动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就因春节假日延长可能出现的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提请逮捕期限、移送起诉期限超期问题进行了交流,就相关案件进行了讨论,对符合条件的做出延期或变更强制措施等建议。同时也安排了案件管理部门做好应急预案,安排专人随时待命,既保证案件流转,确保案件流转不因春节假期变化更受到影响,又尽可能保障工作人员春节在家,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聚集。

三、高度重视,打好疫情攻坚战役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变大,案管部门结合实际工作,对案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公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通知》,制订了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值班制度,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公众公开了值班电话,保证案件流转不因疫情受影响。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以人员少到现场,倡导电话、网络办理为原则。积极倡导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通过12309、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提出阅卷或听取意见申请。同时不因疫情放松工作要求,继续严把案件受理关,疫情防控期间,受理审查一起公安机关准备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更符合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在与院刑事检察部门、公安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后,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通过我们的努力降低疫情对案管工作带来的影响,与社会各界一起做好各项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