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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提示
时间:2020-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工作部署要求,我院案件管理部门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严格把好案件“进口关”,确保案件顺利流转。

一是优化案件流转程序。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对案件的流转优先采用电话沟通和系统流转的方式进行。对于确有需要实地办理业务的,应提前联系,错时送案,减少中间环节,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坚持疫情防控第一,以人员不到现场,电话、网络办理为原则。律师可通过电话、12309网络平台、邮寄快递等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申请诉讼业务。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等可通过电话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

三是做好疫情防护工作。案管大厅每日进行全面消毒工作,定时通风,减少病毒传播几率;加强干警的个人防护工作,办理业务时自觉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保持安全距离。对于未佩戴口罩人员,严禁进入大厅。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元街道后王南街29号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邮编:030024

电话:0351-6582239或0351-6064636(转8101)

            “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操作方法指引示意图